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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李亚鹏及其弟弟李亚伟因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付款义务,被限制高消费。申请人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,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。
案件进程显示,今年4月,两人被责令执行4000万元。
相关文件显示,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入股李亚鹏兄弟公司(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),同意获得10%股权雪山公司。该项目三年开发周期到期后,泰和友联公司将首先收回约定的固定股权收益4000万元。因李亚鹏未缴纳相关款项,催告未果后,泰和友联公司将李亚鹏、李亚伟及担保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。一审法院判决李亚鹏、李亚伟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。
针对4000万元强制执行,李亚鹏今年4月28日在微博发长文称,“4000万元债务”问题多年来争议不断,“还款计划已与对方商定,执行是常规流程,不会有任何解释。”
李亚鹏还表示,他面临的困难远远超出了4000万元。他承认自己的“感情远远大于自己的能力”,但他也表示,“欠债还钱,为错误付出代价,这是理所当然的”。
长文的最后,李亚鹏还不忘给自己的直播带货,开始卖茶了。
公开信息显示,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,位于云南省丽江市。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企业。公司注册资本26150万元,实收资本13426.5万元。
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国栋,但最终受益人为李亚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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